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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司新聞

    收到了5筆(bǐ)款,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?

    來源: 濟南寶華軟件有限公司——官方網站  日期:2022-06-15 14:06:24  點擊:  屬于:公司新聞

    情況一(yī)

    個人收到保險公司的(de)保險賠款,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?
    答複:
    個人取得保險公司支付的(de)商業保險賠款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。
    參考:
   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(hé)國個人所得稅法》第四條第五款的(de)規定:下列各項個人所得,免納個人所得稅:
    五、保險賠款。

    情況二

    學(xué)生收到學(xué)校頒發的(de)優秀學(xué)生獎學(xué)金,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?
    答複:
    需要按照偶然所得征收20%個稅,不屬于免征個稅的(de)範圍。
    參考:
    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(hé)國個人所得稅法》還規定:省級人民政府、國務院和(hé)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,以及外國組織、國際組織分屬頒發的(de)科學(xué)、教育、技術、文化、衛生、體育、環境保護等方面的(de)獎金,免納個人所得稅。

    情況三

    員工收到所在公司頒發的(de)見義勇為(wèi)獎金,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?
    答複:
    需要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稅。
    參考:
    根據《财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給見義勇為(wèi)者的(de)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(de)通知》(财稅字〔1995〕25号)的(de)規定,為(wèi)了鼓勵廣大人民群衆見義勇為(wèi),維護社會治安,對鄉、鎮(含鄉、鎮)以上人民政府或經縣(含縣)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(de)有機構、有章(zhāng)程的(de)見義勇為(wèi)基金會或者類似組織,獎勵見義勇為(wèi)者的(de)獎金或獎品,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,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。

    情況四

    員工收到所在公司給予的(de)離(lí)職補償金,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?
    答複:
    在個稅申報系統中選擇解除勞動合同一(yī)次性補償金這項進行申報個稅。
    離(lí)職補償金在當地(dì)上年(nián)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(nèi)的(de)部分,免征個人所得稅;離(lí)職經濟補償金超過當地(dì)上年(nián)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的(de)部分,超過3倍數額的(de)部分,不并入當年(nián)綜合所得,單獨适用綜合所得稅率表,計算納稅。
    參考:
    《财政部 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(de)通知》(财稅〔2018〕164号)規定,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(yī)次性補償收入(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(de)經濟補償金、生活補助費和(hé)其他補助費),在當地(dì)上年(nián)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(nèi)的(de)部分,免征個人所得稅;離(lí)職經濟補償金超過當地(dì)上年(nián)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的(de)部分,超過3倍數額的(de)部分,不并入當年(nián)綜合所得,單獨适用綜合所得稅率表,計算納稅。

    情況五

    個人取得的(de)違約金收入,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?
    答複:
    個人取得的(de)解除合同違約金收入,不繳納個人所得稅。
    參考:
    1、《中華人民共和(hé)國個人所得稅法》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,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:(一(yī))工資、薪金所得;(二)勞務報酬所得;(三)稿酬所得;(四)特許權使用費所得;(五)經營所得;(六)利息、股息、紅(hóng)利所得;(七)财産租賃所得;(八)财産轉讓所得;(九)偶然所得。
    2、根據《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》第六條第二款,個人取得的(de)所得,難以界定應納稅所得項目的(de),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确定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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