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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稽查中,常見的(de)個人所得稅問題有哪些?
2023-04-18 10:51:37稅務稽查中,常見的(de)個人所得稅問題有哪些?前幾天,有朋(péng)友問我,在稅務稽查中的(de)常見的(de)個人所得稅問題有哪些?
我根據工作經驗,大概總結了一(yī)下,常見的(de)主要有以下9個問題: 一(yī)、企業發放實物補貼,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比如(rú),公司給員工發放的(de)體檢卡,組織員工旅遊。這裏需要注意的(de)是,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2012年(nián)4月11日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就所得稅相關政策中答複:集體享受的(de)、不可(kě)分割的(de)、非現金方式的(de)福利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。所以對于實物福利是否需要扣繳個稅,需要仔細甄别判定。 二、企業通過報銷發票(piào)形式列支員工的(de)津貼補貼,沒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。檢查中主要看企業費用支出憑證中是否明顯不屬于公司開支的(de)異常的(de)費用支出。 三、以免稅項目發放應稅補助。企業誤餐補助,差旅費補助等免稅項目不是據實發放,而是以此名義給員工發放常規性的(de)補助,沒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。 四、多次使用優惠計稅方法。企業在扣繳個人所得稅時,一(yī)個納稅年(nián)度多次适用年(nián)終一(yī)次性獎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,少扣繳個人所得稅。 五、虛構或虛增員工。企業通過虛構或虛增員工,降低(dī)在職人員的(de)較高(gāo)的(de)工資薪金,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。 六、讓他人為(wèi)本公司虛開發票(piào)。企業通過讓他人為(wèi)本公司虛開發票(piào),以其他名義列支成本費用,隐瞞部分工資薪金支出,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。 七、不經常發生的(de)支付項目。很多企業對于工資薪金扣繳個人所得稅,扣繳個稅的(de)意識還比較強,但對于不經常發生的(de)業務,比如(rú)支付給個人的(de)租金、利息,勞務報酬等支出,既沒向個人索要發票(piào),也沒有扣繳個人所得稅。存在兩個所得稅的(de)雙重風險。 八、投資人借款年(nián)末未歸還。對于投資人來說,從公司借款時很普遍的(de)現象,但如(rú)果年(nián)末未歸還,又未用于企業生産經營,企業則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。 九、企業通過報銷發票(piào)形式列支股東的(de)各項支出。 比如(rú)通過差旅費報銷形式,報銷股東或企業高(gāo)層管理(lǐ)人員個人行為(wèi)的(de)機票(piào)、住宿票(piào);通過汽車油料費形式,報銷股東或其家屬成員的(de)油料費、汽車修理(lǐ)費;通過餐票(piào)形式,報銷股東或其家屬成員個人行為(wèi)的(de)招待費。
對于上述被檢查認定應屬于股東個人消費的(de)支持,除了按利息股息紅(hóng)利補扣個人所得稅,還需注意,上述支出不應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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